突发!著名民营企业家孙大午被正式逮捕,涉嫌8大罪名,真的要牢底坐穿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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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时隔五个多月,孙大午案终于有了进展。
2021年4月21日,高碑店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称,经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,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孙大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寻衅滋事、非法采矿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、非法占有农用地、强迫交易、破坏生产经营、妨碍公务罪执行逮捕。目前羁押在高碑店看守所。
02
这是18年之后,孙大午再一次被正式逮捕。
上一次是2003年被捕,因为在民间舆论体系中,孙大午一度成为民营企业家的一个符号。
舆论压力之下,当地法院只好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也就是说,孙大午并没有坐牢。
这一次,显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。
大环境就不说了,关键是孙大午上次自由以后,越来越以“土皇帝”自居,特别是在反体制也就是对抗政府的路上越走越远,详见《禹作敏与孙大午,两个土皇帝的PK》(点击标题即可阅读)。
所以,这一次出事,几乎没有人为其出头呐喊。
《两罪变成七罪?孙大午恐怕牢底坐穿!》(点击标题即可阅读)说道:这一次应该不会这么宽大为怀了,不但会实判,还会实际执行,而且要顶格判处。
03
现在是七项罪名变成八项罪名,孙大午依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寻衅滋事、妨碍公务罪、破坏生产经营四项罪名。
《两罪变成七罪?孙大午恐怕牢底坐穿!》(点击标题即可阅读)已经分析了这四项罪名的刑期标准,在此就不再啰唆了。
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取代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:刑法第二百九十条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】规定: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者,对首要分子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而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聚众冲击国家机关,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,造成严重损失的,对首要分子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对首要分子,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”变为“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”。
也就是说,罪名一变,惩罚更重,起点刑期更高。
04
这次正式逮捕去掉了故意伤害、故意破坏财物两项罪名,增加了非法采矿、非法占有农用地、强迫交易三项罪名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,强迫交易罪,是指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,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二条,非法占有农用地: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非法占用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,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,数量较大,造成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三条,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,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,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、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,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也就是说,非法采矿和故意破坏财物刑期相当。
05
在《两罪变成七罪?孙大午恐怕牢底坐穿!》(点击标题即可阅读)一文中,根据当时警方给孙大午例出的七大罪名,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寻衅滋事、妨害公务、故意伤害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破坏生产经营、故意破坏财物,预判孙大午的刑期多半是45年-54年,实际执行不会低于30年。
以孙大午现在68岁的年龄,等于是坐到老。
现在七项罪名变成八项罪名,特别是惩罚更重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,孙大午恐怕真的要牢底坐穿了。
06
孙大午走到这一步,可以说是一种必然。
天下说法《扫黑除恶下民营企业生存守则》(点击标题即可阅读)提出,民营企业家要懂政治;要避免各种暴力或者软暴力事件;要懂法律,如果不懂,高薪聘请法律顾问。
而孙大午恰恰相反,作为“土皇帝”,孙大午自己就是规则,自己就是政治,自己就是法律。
别说地方,就是海里,孙大午都不放在眼里。
至于民营企业家要避免各种暴力或者软暴力事件,孙大午不但不避免,反而该出手时就出手。
“8.4事件”就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,而且是上千防暴警察。详见《禹作敏与孙大午,两个土皇帝的PK》(点击即可阅读)。
当然,孙大午无论最终怎么判决,我们都希望公开透明,公正审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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